违法行为人张某无证驾驶车辆,不但不接受交警检查,反而强行冲关撞击执法交警,最终被交警依法处罚2000元,行政拘留10天。
2009年 12月 26日下午 14时许,柳林交警大队直属中队按照大队交通秩序大整治勤务安排,在柳林城区青龙文化大楼路段设卡检查。下午14时许,执勤民警指挥一辆车牌号为晋JNJ345的奇瑞QQ车停车检查时,该车驾驶人不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大油门冲关,并将执勤民警撞倒在地,逃离现场,当逃至柳林宾馆时,被执勤民警截获,带回柳林交警大队。
经查,当事人张艳刚,男,现年22岁,系柳林县庄上镇长峪村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拒绝交警执行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规定,柳林交警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艳刚作出“行政处罚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赵勤保)
(编辑:蔡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