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的通知》和市环境监测站对各县(市、区)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2010年1月份的监测情况,市环保局对各县(市、区)地表水跨界考核断面2010年1月份扣缴及奖励生态补偿金进行通报。这是我市实施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以来的首次奖罚兑现。
2010年1月份,全市共扣缴生态补偿金总金额为5181万元。分别为:文水县扣缴4394万元;孝义市扣缴322万元;离石区扣缴465万元。岚县、方山县、中阳县、交城县、汾阳市、柳林县不进行扣缴及奖励。
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要继续加大对涉水企业监管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通报特别指出,扣缴款最多的文水县要认真查找原因,结合本县实际,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实现辖区内文峪河、磁窑河、汾河水质改善。 (雒晓利)
(编辑:蔡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