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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瞄准“全覆盖”
时间:2010-4-4 9:51:02  作者:郭月秀  来源:吕梁新闻网 

本报讯 去年11月份启动的我市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展顺利,前期准备工作基本结束,省市确定的涉及13个县(市、区)962个村的建设项目将于近期进行统一招标,预计9月底全部竣工。各县(市、区)的自主建设项目也会同期实施。这一轮集中建设结束后,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将基本实现全覆盖,能够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所有场所还将进行规范化管理,达到“四个基本”(基本场所适用、基本设施完备、基本功能健全、基本制度规范)的目标。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各个组织开展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全市仍有582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有38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备简陋、年久失修,急需修缮维护;有146个村级组织租借学校或民房等,产权不明。这种状况,制约了村级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影响了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对于顺利开展农村各项工作,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出台了《吕梁市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从去年11月开始,就正式启动了涉及全市13个县(市、区)962个村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在建设规划上,要实行“三个一批”:对无活动场所的村,重点安排,优先投入,集中新建一批;对房屋年久失修,设施简陋,不能正常使用的场所,坚持标准,适当补助,改造扩建一批;对产权不明,不能长期使用的场所,统筹兼顾,采取适当方式转化利用一批。在新建项目上,要坚持“四个统一”统一编制建设项目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设计建设图纸、统一配置办公和活动场所设备。


这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重点解决农村人口200人以上行政村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其中,列入全省规划的782个建设项目中,新建项目451个,改扩建项目331个,按12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两个标准建设,总投资4033.6万元(含办公用品配置);我市自主确定的180个建设项目中,新建项目131个,改扩建项目49个,每个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总投资为1103.3万元。200人以下行政村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统筹兼顾,自筹解决,确保这一轮集中建设结束后每个行政村都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吕梁市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要求,4月10日前,各县(市、区)根据本区域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建筑面积等情况,从统一设计的建设图纸中选择确定建筑样式。4月20前,各县(市、区)要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招标,确定有建筑资质、有管理经验、有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开始施工。9月底前,活动场所的工程建设要全部完成。建设过程中,县、乡、村要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建筑质量。各县(市、区)按照《全市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办公用品配置方案》,统一进行办公设备采购招投标,配置实物。


工程建设和办公用品配置完成后,市、县、乡、村都要成立验收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活动场所建设中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办公用品配置等进行检查验收,努力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打造成为“廉政工程”、“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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