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剑平)年终岁尾,我市传出好消息:被列为全国18个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之一、拥有72万贫困人口、13个县(市、区)中就有10个贫困县的吕梁市,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均实现了市域全覆盖,全市60周岁以上的32.4万名农村居民和2.6万名城镇居民开始按月领取55-75元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省提出的目标任务,在中西部贫困地区遥遥领先,千百年来“老有所养”的梦想正在变为现实。
我市虽然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但由于贫困人口基数庞大、贫富差异明显,多数山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缓慢。而随着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青年农民外出打工潮的持续,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逐渐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市从2002年起就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在市农保中心筹建运行初期,就重点在小康示范村开展业务,并积极争取将此项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借助行政力量推动该项工作成功起步。同时将独生子女户、五保户等重点群体的保费收缴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使农保工作一开始就向制度化、规范化靠近。
随后,我市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制度模式,以市(地)级为单位在全国首开县、乡财政对参保农民实行缴费补贴的先河,出台了《吕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成功实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使得探索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由于在农保工作上的积极主动和成功探索,经原山西省劳动厅推荐,2005年我市被原国家劳动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农村养老保险贫困市试点市”。
借此东风,孝义、柳林、岚县三个县相继列入国家、省新农保试点县,7万多60周岁以上的农民每月领上了不低于60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30多万16-59周岁农民参保缴费。群众的真心拥护和良好的社会反响起到了很大的示范引导效应。与此同时,全市基层农保机构队伍建设日益完善,乡镇一级基本都建立起了劳保事务所,配备了工作人员,为新农保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
2011年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在两年内实现“新的农村五个全覆盖”的号召。为使国家的新农保普惠政策能更快地在老区普及,市政府于3月份下发专门文件,明确要求剩下的10个非试点县6月底前必须完成对新农保参保对象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出台本县具体实施办法,量化补助标准,并切实加强新农保机构基层平台建设。同时,参照农保标准,对城市无固定收入的60岁以上老人也一并予以保障。2011年4月2-3日,温家宝总理在岚县视察时,对该县的新农保工作思路、做法、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受此鼓舞,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将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争取为2011年国家新农保试点县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拿出7800多万元用于专项补贴。各级政府都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很快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经办服务网络。在市、县两级新闻媒体上展开了全方位的舆论宣传,印发了一百多万份宣传材料到村入户,通过提高群众对新农保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和养老金的“发放率”,来促进“参保率”的提高,保证了新农保政策的“生命力”,让农民把实惠装在兜里。
经过全市上下的努力,我市提前一年率先在全省以及中西部贫困地区实现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的全覆盖。国家人社部农保司领导称赞:“吕梁市探索形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代表了农保事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已经成为山西省乃至全国农保战线的一个闪光点,对贫困地区农村社会化养老具有非常典型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的全覆盖,圆了老百姓几千年来“老有所养”的梦想,使农民在“种地不缴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实现了“老了不受罪”的愿望。广大群众切身体会到了这一政策的温暖,积极踊跃参保,目前全市参保缴费人数已达142万人,个人缴纳保费1.58亿元,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已经步入健康运转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