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至7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顺通一行13人来我市就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市人大副主任王全海、梁瑞林,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张远光,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张仲马陪同调研。
按照200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相关规定,我市人民陪审员选拔工作于2005年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并于当年3月底选拔出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211名,随后展开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人民陪审员培训合格证书》,保证了新法的顺利实施。四年多来,我市人民陪审员工作虽在管理、使用等方面还面临着一些不足,但也在案件审理、评议和判决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在案件调处等方面更是发挥出了较好的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调研组听取了全市情况汇报,先后深入孝义、交城基层法院就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与部分人民陪审员座谈。调研组认为,我市在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工作扎实,富有成效,促进了审判公开和司法公正。调研组还就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探讨。(记者 刘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