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巩固和发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就必须着眼于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有力发挥,把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纳入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体系之中。
加强乡镇纪委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乡镇纪委作为农村反腐倡廉的直接承担者,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由此,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对于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们就乡镇纪委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从工作层面来讲:一是乡镇纪委人手不足。兴县17个乡(镇),有5个 乡(镇)是配备专职纪委书记的,12个乡(镇)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在分管工作方面与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一样,主要精力放在做好乡(镇)中心工作上,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的,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二是工作体制不完善、机制不畅通、制度不规范。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三是乡镇纪委干部业务能力不高。绝大部分纪委书记要分管信访、综治等工作,接待应酬工作较多,很少能沉下心来钻研纪检业务。
从认识层面来看:一是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二是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
建议和对策
1、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
乡镇纪委工作的扎实开展,科学合理的领导机制是核心。必须加强对乡镇纪委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兴县纪委将在认真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整理出台《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在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书记,配备好专职纪检干部的前提下,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用于纪检监察工作。
2、健全工作机制制度。
乡镇纪委工作的提升,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关键。要充分利用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规范乡镇纪委的工作。目前兴县纪委正着手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县纪委主要领导挂钩联系乡镇纪委制度;二是定期听取乡镇纪委工作汇报制度;三是建立案件分级办理制度;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3、强化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县纪委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乡镇纪委干部的使用。二是抓好纪检干部业务培训。三是大力运行县乡两级联动机制。
4、充实乡镇纪检工作内容。
乡镇纪检工作内容陈旧单一难成体系,也是造成纪检工作被动的原因。兴县纪委将以“三个延伸”创新工作思路,力求乡镇纪检工作有体系、有特点。要认真制定出台《乡镇纪委工作条例》,充分结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执法监督、案件查处等内容进行整体推进。要把强有力的宣传工作作为先头军,利用廉政文化进农村这个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要积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规范领导权力的运行,把廉政建设与政府的管理职能结合,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要延伸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农村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群众意见大的农村党员干部进行诫免谈话,对受纪律处分的农村党员干部进行跟踪谈话,切实维护案查工作治本成效。
5、强化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
抓管理的方向明确了,关键就是如何抓落实。通过调研我们明确了把创新考核机制作为抓落实的着力点,一是抓平时考查考核。平时考查主要由县纪委挂钩联系的常委负责,着重考查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抓专项检查考核。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如“135”工程开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工作量化分值,也列入对其全年考核之中。三是抓年终检查考核。结合廉政谈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制度,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先由各乡镇纪委按照目标管理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再由乡镇党委审核把关,然后由县纪委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四是抓检查结果落实。该通报的要通报,该奖惩的奖惩,积极鼓励和促进乡镇纪委工作人员要安守本份,尽职尽责,做好纪检工作,为当地反腐倡廉建设做出应有贡献。(兴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任杰平)
(编辑:蔡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