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公告,根据国家统一标准,我省将于12月18日起,面向广大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具有多种功能,包括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及参保缴费信息,并可在各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金融网点领取或支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每个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对应的社会保障号,与本人身份证号码相同、终身不变。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有服务窗口,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管理和服务。首次发放实行免费。
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将加大推进信息化力度,努力在全省实现“人人持卡、省内通用、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标。
(编辑:蔡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