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 社会广角 | 生活资讯 | 文娱体育 | 印象吕梁 | 服务指南 | 数字报刊 | 手机报刊 |  
吕梁新闻 | 热点专题 | 发展论坛 | 三农在线 | 财经法制 | 文学杂谈 | 公告公示 | 广告服务 |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卫生部建议将6至35月龄儿童列入甲流疫苗接种人群
时间:2010-2-8 10:38:19  作者:  来源:新华网 

       卫生部7日下发通知,建议将6-35月龄儿童列入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人群。

       根据中国该年龄组甲型H1N1流感疫苗临床试验安全性结果,参考前期3-11岁年龄别甲型H1N1流感疫苗临床试验结果及其他国家6-35月龄儿童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用情况,经组织专家论证,卫生部7日下发通知,就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提出指导意见。

       通知建议,将6-35月龄儿童列入中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人群,采用7.5μg、2剂次免疫程序,2剂次间隔21-28天。

       通知称,根据目前中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包装规格,15μg/0.5mL包装的疫苗只能用于1剂次(7.5μg/0.25mL)接种,30μg/1mL包装疫苗可用于3剂次(每剂次7.5μg/0.25mL)接种,剩余部分不得使用。

       通知强调,各地卫生部门和接种单位应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严格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6-35月龄儿童实施疫苗接种。

       通知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后相关安全性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开展安全性监测与评价。

(编辑:樊学军)

 
 
热点推荐
 
 
精彩图片
 

           
 
友情链接:山西新闻网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联系电话:0358-8220847;监督电话 :0358-8237334 在线客服:QQ:287811379、67190997、 549776898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八一街29号  邮编:033000  联系邮箱:llxww@163.com;吕梁日报社社长邮箱:llrbsz@163.com
©2008-2009  吕梁新闻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