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翠兰、市政府副市长李润林出席会议。
在接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李润林副市长召集有关单位认真研究了 《审议意见》,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好,全面落实市人大的《审议意见》,及早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在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于2009年12月23日以吕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组办公室的名义给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和市新农合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吕梁市人大<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通知》,文件明确了工作要求、部门职责、整改内容等,为全面落实整改市人大的《审议意见》起到了促进作用。
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后,张翠兰强调,各部门要继续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力度,强化监管手段,严控不合理费用增长,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这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提高全区农民群众健康水平提供新的保障,为建设和谐吕梁做出新的贡献。 (记者 温元元)
(编辑:蔡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