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勇主持会议。副主任梁瑞林、张翠兰、张国彪、徐德及秘书长李殿育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调研活动的有关事项;讨论并议定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建议议程;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的安排意见;讨论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对市政府财政、计划、审计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水法》、《食品安全法》两个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上,刘明勇就做好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要尽快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必要的沟通,做好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协调落实工作,确保报告内容规范,按法律规定时限提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要根据工作职责,尽快安排制定相关工作调研方案,调研对象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及各方面的代表性。三是有关工委要对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做出的全市环保、职业教育两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要事先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特别是对报告内容要按照有关规定加以规范。四是要抓紧起草、完善“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和“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三个试行办法,要注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做好与法律、法规的对接,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刘明勇还就做好市人大常委各机构之间工作的协作配合、严肃机关工作人员纪律进行了安排。(记者 王少科)
(编辑:蔡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