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勇,副主任张保福、梁瑞林、张翠兰、张国彪、韩明瑞、徐德,秘书长李殿育出席会议。张国彪主持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远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仲马,市长助理杨巨才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也列席了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吕梁市201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秩序的若干规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订《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试行办法》的决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及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吕梁供电分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等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依法任命了三位检察员,依法批准任命了十三位县级检察院检察长。
刘明勇就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市党代会精神作了重要讲话。就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刘明勇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好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一是要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要继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三是要着力深化审计监督;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各项规定;五是要进一步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六是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要抓紧做好本次会议提出的几项具体工作。就学习贯彻市党代会精神,刘明勇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对党代会《报告》进行认真深入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根据这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今年的工作计划;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着力推进市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要组织市人大代表主动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弘扬吕梁精神、培育吕梁英雄、打造吕梁速度、创新吕梁模式、展示吕梁形象,建设科学发展新吕梁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与桥梁纽带作用。
刘明勇希望本次会议任命的检察机关人员,一定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一定要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记者 任昱)
(编辑:蔡晓霞)